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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提示,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6-08-05

仓储物流类场所内,成千上万的产品储存在一起,管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埋下火灾隐患,引发火灾事故。青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醒:防患于未然,共同维护安全!

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建筑材料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旧厂房改建而成的仓库耐火等级低、建筑空间大、储存物资多,发生火灾时蔓延快,再加上原有的设计用途与现有的消防安全要求不匹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随意搭建的钢结构简易仓库,未按标准进行阻燃处理,发生火灾时容易倒塌。

二、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没有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烟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老化失效,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附近杂物堆积,导致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快。

三、仓库货物存放不合理

仓库内货物未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分类摆放,各类货物之间未设置合理间隔。厂房、库房内生产原料、货物未按照其化学性质、特点分类储存,在日晒、高温、遇潮等情况下容易发生自燃、氧化放热等情况,也存在相互反应引发火灾的风险。

四、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仓库内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甚至出现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乱拉乱接等现象,导致线路杂乱不堪,线头裸露极易引发火灾。

五、疏散通道堵塞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能保持畅通,堆放货物或者杂物,万一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到人员疏散逃生。

六、仓库特种设备起火

部分仓库区域内,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入库房时未做防静电、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等,静电火花、车辆尾气火种或高温烟气等易引发火灾爆炸;机械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保养、供油系统故障导致摩擦发热也极易引起火灾。

七、仓库内使用明火

仓库内货品堆积,在仓库内违规动火作业、吸烟、做饭等行为都极易引燃周围货物,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八、消防管理不到位

企业没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导致管理混乱,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仓储消防安全隐患。

仓储物流防火清单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企业应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严格火源与明火管理

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并设立明显的禁火、禁烟标志。库外动火作业必须严格审批,办理动火证,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严禁在仓库内违规动火、做饭,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

三、规范电气线路与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规范敷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未穿管保护或超负荷用电。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线路;下班后及时切断非必要电源。电动叉车充电间应独立布置,规范管理,防止过度充电引发火灾。

四、合理分类与存放货物

货物应按火灾危险等级(不燃、可燃、易燃)分类、分垛存放,保持合理间距(垛距、墙距、主要通道),严禁混存混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专库专放,隔离储存,并设置防静电设施;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严禁在电表箱、大功率电器旁堆放货物。

五、保持疏散通道与消防车道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货物、杂物或停放车辆,严禁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保持消防车道畅通,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杂物或停靠车辆,防止“火烧连营”。

六、合理配备与维护消防设施

按仓库面积、高度、结构及货物类别,合理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圈占消防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七、严格人员与场所管理(严禁“三合一”)

严禁将仓库、办公室、休息室、宿舍合并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仓库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作业区,夜间应加强值班巡查。

八、规范特种设备与作业管理

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入库区时,需做好防静电、尾气防火等防护,避免因摩擦发热或火花引发火灾;装卸作业现场严禁违规动火,车辆装卸后不得在库区、库房内停放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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