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原文 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高新区注册且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并月度纳统规上工业企业的,在原有“升规纳统”政策奖励的基础上额外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青岛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青高新管综〔2023〕4号)) 二、申报主体 在高新区注册且依法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并月度纳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3月份产值月报的规上工业企业。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高新区一季度月度纳统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2023年3月)。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3年4月中下旬,通过“青岛政策通”在线申报,申报链接另行通知。 六、政策咨询热线 经济发展部工信办:82020765,6868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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