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岛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初审等程序,经研究,补充公示1家拟批准建设重点实验室。补充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801 联系电话:82020767
附件:2023年度青岛高新区重点实验室拟建设名单(补充公示)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3年3月7日
附件:2023年度青岛高新区重点实验室拟建设名单(补充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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