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支持我区企业稳岗稳产、降本增效,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运行,根据《青岛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稳生产开新局的若干措施》文件,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高新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高新区核心区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2023年1月至3月期间招用初次来我区就业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高新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及EXCEL电子版(附件1); 2.高新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EXCEL电子版(附件2); 3.补贴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须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信息页等信息; 4.《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高新区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奖励标准 2023年1月至3月,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招用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初次来我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四、申报流程 请有符合申报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按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9日 提交材料地址:青岛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4号楼101(青岛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大厅10号窗口) 电子版发送邮箱:qdgxrclx@163.com(邮件命名:企业名称+人数) 咨询电话:68686083 监督电话:82020778 五、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撤销其相应资格,依法追回已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高新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2:高新区规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3:高新区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党群工作部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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