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青岛市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审核流程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6〕4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动用和处置砂石资源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6〕38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排查整治借工程建设项目之机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砂石资源利用方案编制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6〕19号)要求,现将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高新区段砂石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2-66965351 电子邮箱:gxqgtfj@qd.shandong.cn 通讯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605室 邮政编码:266109 附件: 1.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高新区段砂石资源利用公示材料.docx
2.《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砂石资源利用方案》青岛高新区段评审意见.docx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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