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高新公安接某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一辆共享电单车的电池组在位于高新区某公司东门北侧50米处被盗。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 调查发现,该案的作案手法与10月17日、22日发生的两起案件极为相似,民警研判分析该案可能是系列案件,犯罪分子专挑停放在偏僻位置的共享电单车下手。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细致研判嫌疑人活动轨迹,侦查发现徐某某、吴某某、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1日,办案民警前往高新区某项目售楼处将盗窃嫌疑人徐某某、吴某某抓获。11月2日,办案民警前往城阳区上马街道将另外一名嫌疑人张某某抓获。起获被盗共享电单车电池组多组,破获系列案件7件,涉案金额12000余元。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8月底至10月底,先后窜至高新区、城阳区上马街道盗窃共享电单车电池组的事实。3名嫌疑人系同事关系,徐某某有修理电动车的手艺,自己所驾驶的电动车系自己购买框架组装而成,由于巡航里程较短,便动了歪心思,专偷共享电单车的电池组为自己所用。后向同事吴某某炫耀,吴某某听后“拜师学艺”,伙同徐某某实施盗窃。后吴某某又向张某某炫耀,张某某经不住诱惑主动下水,再与吴某某一同作案。吴某某、张某某所盗电池组交由徐某某帮忙改装。目前,3人已被青岛高新公安刑事拘留。
|